1. 雨水进口及雨水支管:
1. 雨水支管和进水口的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和路面排水要求。设计中规定的位置不能满足路面排水要求时,应在施工前进行设计变更。
2. 雨水支管及进水口基础应牢固,现浇混凝土基础应振动压实,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。
3. 砌体雨水进水口应满足以下要求:
1)雨水管的端面应暴露在井内壁上,暴露长度不得大于2cm。
2)雨水入口的井壁表面应平整,砌筑砂浆应饱满,勾缝应平整。不得有空穴、裂缝或遗漏。
3)雨水管道穿过井壁时,管顶应砌砖。
4)井底水泥砂浆应使用,抹掉雨水入口的闪坡。
5)盖座和进水脚轮须完好无损,安装平稳、牢固。
4. 雨水支管敷设应平直,不得错开口、倒坡、凹袋,腰箍不得开裂、空。检查井内暴露的管道端面及雨水进水口应完好无损,管口应与井壁齐平。破裂的管端不得放入雨水进水口。
5. 雨水支管、进水口周围回填应密实。路面基层雨水支管采用360°混凝土密封,待密封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5%后方可放行。
6. 雨水支管与现有雨水干流线路连接时,宜避开雨季。施工中,需要进入检查井时,须采取防缺氧、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。
2. 检查好
1. 检验井使用前,应提供出厂证明和承载力试验结果。安装前,对检查井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承载力抽样检查(含见证抽样)。承载能力不符合要求的,不得使用。
2.外观和标识。井盖、井座表面应完整、均匀,无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。井盖底座应保持平整,井盖上表面不得有弧度,井盖与井座接触面应平整光滑,铸铁井盖与井座材质相同,井盖与井座的装配尺寸应符合gb/t6414铸件尺寸公差和加工余量的规定。